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等7部门6月10日发布《关于规范土地招拍挂竞买资格的通告》,从6月10日起,参与东莞市挂牌出让商住用地到达“终次报价”的竞买人必须通过相关竞买资格,包括竞拍企业实缴出资额大于0;上一年度参保人数大于0;连续报税1年以上,纳税额大于0。
同时提出,竞得入选人如果被认定不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取消其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挂牌出让商住用地交易活动,并约谈其母公司。若被约谈母公司关联企业在其他宗地竞拍中有类似情形,该母公司和所有关联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东莞市挂牌出让商住用地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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